国际刊号:ISSN 1554-7205
总编:王小宁  主编:高 寒
执编:岳 阳   编辑:北 川
翻译:淘 沙   发行:超 越


English
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要目首页 >> 2008 >> 瓮安事件凸显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性 (外两篇)

 

瓮安事件凸显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性 (外两篇)


2008-08-04 06:36:00  作者:晨风   来源:选举与治理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简介:在一定的意义上,“民事案件”的真相已经不再重要……而“打砸抢烧”所构成的,则是一种极具爆发力的危机性的冲击,有着更加广泛更加重大更加深刻的警示意义…… 恐怕是地球人都知道,导致这些“深层次原因”发生和愈演愈烈的,是我们的体制,是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显然,不对现有体制进行改革,就不可能消除这个“深层次原因”。而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政治体制,是转型为现代法治。

 

2008,无疑是中华的“多事之秋”,从开春的雪灾,到汶川地震,到“股灾”到瓮安事件,接着又是上海闸北警局的血光。恐怕没有谁不会为之揪心,甚而泪流满面。天灾无法阻止,而类似瓮安、闸北的“人祸”(请原谅我或用词不当)为何近年来何其的多,频率又何其的愈来愈高!难道不应当引起当局的深思吗?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南方周末)为何能够引发“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最终酿成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 新华网电文中石宗源的话)?

网上亦有很多贴子表达了对瓮安事件官方“发布”的保留、不同甚至激烈批评的意见,同样也应当引起当局的深思——为何政府的公信力会受到如此质疑,如果我们的社会是一个“阳光社会”,我们的政府已经打造为“阳光政府”,会演绎出诸多的网民 “砸砖”吗?

其实,在一定的意义上,“民事案件”的真相已经不再重要——在“惊天动地”的背景下,应当相信会在未来的司法程序中得到公正的解决。而“打砸抢烧”所构成的,则是一种极具爆发力的危机性的冲击,有着更加广泛更加重大更加深刻的警示意义。

贵州“一把”显然很敏锐的察觉到了这样危险,他谈到了“背后深层次原因”,严厉批评了瓮安地方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中“侵犯群众利益”、以及“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的现象,虽然有些居高临下的意味,但绝对一针见血,拿捏准确。而这一类的现象,包括官员腐败、司法不公等等,更不止于瓮安一处,几乎各地都有,有的甚至还相当严重。也正如贵州“一把”所说的,有这样的“深层次原因”,引发冲突,“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谁是和谐稳定的真正大敌,至此一目了然。

恐怕是地球人都知道,导致这些“深层次原因”发生和愈演愈烈的,是我们的体制,是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是没有足够“权利”保障的规范缺失,是“为民作主”而不由人民做主的观念和“潜规则”盛行。这样的“深层次原因”不仅使一些地方民众的不满愈积愈深,并会因此诱发其“针对性”的扩散,由个别而及全体,由局部而及全部,从而对广义的政府而丧失信任和信心。同时,指望由“发展”来化解此类矛盾的苦心,也会由于导致这些“深层次原因”发生的利益追求而无法实现,甚而更进一步的扩大贫富的落差,加剧底层群众的积怨和苦难;“发展”,最终也会因为“权力”的任意所为对资源的破坏性配置、因为市场秩序的缺失和不能惠及大多数人而难以为继,其既有的成果甚至会在一场危机中灰飞烟灭。

显然,不对现有体制进行改革,就不可能消除这个“深层次原因”。而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政治体制,是转型为现代法治。很难想象,没有法治会有完善而规范的市场秩序,会有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机制,会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利。矿产资源开发也好、移民安置也好、征地拆迁也好,在剥夺了“交易”另一方的话语权、谈判权,由“权力”一方任意任性地“为民做主”为己牟利,还能指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望和谐与稳定吗?即使按照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可“反作用”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如果不适应经济基础,不仅会严重阻滞经济的发展,甚至会导致“革命”而粉碎现存的基础。这样的一幅可能的图景,难道不值得我们警醒吗?

每年数以万计的“群体事件”构成了“瓮安事件”的背景,而在这一背景下的“瓮安事件”,则突显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有意见辩解说“政改”实际早就展开,是“分层式”的渐进性的。虽然这也能成立,但这种几乎原地踏步的皮毛清理,于事何补?就一个差额选举、一个行政体制改革就不知折腾了多少年、多少次,仍在起点上徘徊。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没有系统的设计和进度要求,它能整体竣工而不成为“豆付渣”吗?遗憾的是,至今我们尚在期待之中。

“瓮安事件”呼唤政治体制改革,也即呼唤改革的决心与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也就没有决心。像每逢这一类事件发生后,即用“一小撮煽动”、“不明真相”的陈旧套式,多少有着缺乏信心的意味。即便是事实,即便出于可以理解的稳定大局的考虑,这一套式的实质作用又有多大?无非是指望“干扰”和“杂音”的宵遁,如此,也不过是矛盾的悄然积累而陷入轮回。为何不在为什么能“煽动”、为什么“不明真相”方面找“深层次原因”,去勇敢直面,去一一破解?反过来,只要有了足够的决心,信心也会倍增。这就是义无反顾的勇气,这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真谛——纵有千般不是,只要顺民意顺潮流锐意图新,就会得到民众最真诚的谅解和拥护。

“瓮安事件”或将很快过去,但愿它不是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但愿它又是一阵风,能催生新蕊、能使人清醒振作的清风。


               


外一篇:

公民有权利不信任政府

李开盛


据2008年7月17日《南方周末》的报道,瓮安县通过机关干部分片包干的方式,走村串户宣讲“6·28事件”真相,宣传覆盖面基本达到100%,有的地方甚至讲过两、三遍。但是,在事情已经过去近20天,贵州多家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之后,一些人仍会问记者,“真相是什么?”
 
毫无疑问,这一发问会让瓮安县的领导们感到失落,因为疑问的背后仍然充满了对他们所代表的政府的不信任,而这种信任是他们所需要的。在传统的中国政治思维中,政府应该努力获取百姓的信任,民意即是天意,百姓的信任度显然已经成为衡量政府合法性的一个标志。
  
但是,瓮安事件表明这种信任政治在实践中往往流于歧形。首先是那些与民众直接打交道的基层政府事实上并没有获得多数民众的信任。一旦发生事变,大家往往宁愿相信流言而非政府公告,从而导致一起刑事案件也可以演变成大规模的社会骚乱。在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今天,我们很难相信这种不信任情绪只是个案现象。再就是政府在重建信任方面缺乏有效手段,有时甚至不得不走入以表面上的信任、和谐取代心灵信任的误区。通过大规模宣讲的方式让群众认识真相本身就是一个笑话,真相并不只掌握在政府手里,许多群众都是事件的见证者,他们或许更有发言权,至少是对部分真相最有发言权。这种宣讲方式的潜在含义就是政府真相在手,群众只是等待被教育、被告知的对象,其思维方式本身就是对群众的轻视,除了激起他们内心的抵触外,不可能由此获得群众的真正信任。其实,政府官员对此或许并非不知,但其执政思维的惯性以及重建信任的难度,使他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信任政治在此时实际上已经变成一种欺骗政治,官员和百姓对此都心知肚明,直到突发事件来戳穿这层窗户纸。
  
这种状况不只反映出我们政府在施政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更反映出信任政治在现代公民社会条件下的不适应。传统的信任政治的基础是贤人政治、熟人政治,即在一个不大的政治社会中,成员能够足够地了解执政者从而信任执政者,让一个贤者领导社会事务,让其能够大胆地放手去干。在这种政治体系中,普通成员缺乏对执政者的制度约束,只能寄希望于执政者本身的“贤能”。事实上,这种政治哲学也不鼓励民众对执政者的监督机制,因为信任与监督存在一种天然的逻辑矛盾,信任也就意味着无需监督,而监督的内在逻辑就是对执政者不能信任。所以,在儒家的政治哲学中,特别强调统治者本身的道德修养,因为在监督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如果统治者不具备百姓能够依赖、信任的美德,这种政治体系便会从根本上丧失其效能,并走向恶人政治、无能政治。
 
不幸的是,即使在古代,这种信任政治也很难有效施行,因为贤人毕竟只是极少数,统治者身而为贤人并且能够长久地作为贤人是极其困难的。在绝对权力的侵蚀下,绝大多数统治者的美德防线(如果有的话)都会崩溃。而那些极少数能够坚守住这道防线的人,则成了后人极难模仿的圣人(如孔子经常提及的周公)。由于没有有效的信任评估与监督机制,任何一个统治者都不会说自己失去了百姓的信任,更不会自动退位让贤,其结果是一个又一个王朝在极度失望的农民发动的起义中被推翻,古代中国政治也因此陷于暴力政治的恶性循环。
 
在现代政治中,信任政治更难推行。这是因为:一方面是公民权利意识的空前觉醒,一方面是政府权力越来越大,其政策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言一行,它既是公民权利的最大保障者,也完全有可能成为公民利益的最大损害者。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对统治者和政府寄予过多信任是危险的。过多信任的结果只会导致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乏,从而使应然意义上的好人政治变成实然意义上的恶人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有权不信任政府,也应该不信任政府。现代政治的特征只能是不信任,而不能是信任。只有以不信任为政治逻辑起点,整个政治系统中才会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才会有各种大胆的约束与批评,政府也才会在民意面前谨言慎行,不敢松懈。在这种系统中,领导人的德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使是坏人在这种体系中也不敢做坏事,只能做好事。
  
以此观之,瓮安县政府花大力气宣讲真相的做法大可不必。作为一个自信的政府,应该允许公民有不信任的权利、有质疑的权利、有监督与批评政府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真正信任。
 

 

外二篇:


贵州瓮安“6·28”事件主犯熊教勋在海南落网

中国新闻网     


 海南省公安厅二十三日披露,公安部A级通缉犯、贵州省瓮安县“六·二八”事件主犯熊教勋(别名熊卫国,男,三十八岁,贵州瓮安县人),二十一日在海口被抓获。
 
六月二十八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发生一起影响全国的“打、砸、抢、烧”恶性事件,导致瓮安县委、县政府和瓮安县公安局、财政局被烧毁,以及一百多名公安民警被打伤的严重后果,直接影响到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海南省公安厅十八日接到公安部A级通缉令和贵州省公安厅协查通报后,立即组织办案民警开展侦破工作,经过缜密侦察,于二十一日凌晨三时在海口市龙珠新村将熊教勋抓获。            

 

责任编辑:高寒


相关文章
【时政评论】 吴思:在废墟上盖房子 [2008-07-15]
【时政评论】 中国需要的是制度崛起 [2008-06-15]
【时政评论】 中国工会的异化与堕落 [2008-05-04]
【社论】 畅饮奥运盛宴——论当今专制统治之政治危机标志:“镇压不是;不镇压也不是” [2008-04-28]
【特稿】 答谢词——为获二十一世纪中国基金会“受难者家人奖”而作 [2008-04-21]
【时政评论】 历史留给改革的时间不多了——2008“两会”后的中国 [2008-04-12]
【时政评论】 2008忧思录 [2008-04-12]
【特稿】 告革命同志书 [2008-04-06]
【社论】 我们在“民族分裂危机”上的立场 [2008-03-19]
【时政评论】 全盘俄化的结果是全盘恶化 [2008-03-16]
【时政评论】 思想解放要更上一层楼 [2008-03-12]
【时政评论】 授权就能刹住城管暴力吗? [2008-02-09]
【社会万象】 中国动物各阶级分析 [2008-02-07]
【宪政法制】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中国民主的前景 [2008-02-04]
【时政评论】 底层政治与社会稳定——于建嵘与斯科特的对话 [2008-02-04]
【时政评论】 解读胡温新政下的“三农”政策——对未来五年“三农”形势的基本判断 [2008-02-02]